展厅设计和施工中,我们需要尽量满足企业的需求,但并不是一味的满足,有时候企业可以因为不懂设计的原理,在需求有时候会强人所难,或是某个需求不能实现,这是就需要展厅设计公司保持专业的水准,和对方解释清楚,或是自己设计的准则,保持自己的专业度。尽管公司创建都是以业绩为根底的,可是,如果展厅设计公司抱着全部为了业绩考核而去搭建时,其搭建的作用和质量都可能会有错或差别。在搭建时要摒弃这种业绩至上思维,要学会为客户搭建而搭建,围绕顾客需求,展台搭建满足了参展商的话,参展商下次参展就还会持续合作。也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展厅设计要考虑空间参展企业也许希望在展厅内有大量的能自由走动的观众也许希望吸引大量的观众,但是只让经筛选的观众走进展厅;也许希望记录每一观众的数据也许希望只记录经筛选的少数观众;或者甚至不考虑此工作。设计人员还要考虑展会工作人员数量和参观看数量。拥挤的展会效率不好,还会使一些目标观众失去兴趣。反过来空荡的展会也会有相同的效果。对此,展会面积是主要因素。
展台设计搭建,有很多企业不重视这一块的工作,只是觉得在展会上自己的产品实质好,价格有竞争力,没必要做那些表面的工作。这就大错特错了,俗话说花还要绿叶来衬托。在一个好的展会里面有一个好的展台不仅有利于企业在展会上营销而且还显示企业实力。企业的展台做的好、做到高档,路过的潜在客户看了就会走进展台就方便做成生意。拥有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展会展台布置和具有专业水平的营销团队明确你的参展目的;其次是了解你的目标观众是谁,希望为目标观众留下什么印象,目标观众希望知道有关产品的哪些问题等等。了解目标观众的兴趣有助于设计人员布置出吸引目标观众的效果,有助于产品的参展成交。然后是巧妙利用展台的整体布局。
国际通用型展示设计中,便于搭建和拆装,存储和运输。国际化风格缺点是形式单一,造型平淡,没有展厅独特的视觉个性。展厅设计风格——形象化,一些大型品牌企业都有自身企业形象的标准化图形、字体、色彩等要素及其特殊结构的道具等,规定展示设计者在其企业文化形象框架内设计展厅,以突显性形象。这种统一形象风格的展示设计,能强化观众对该企业文化形象墙的视觉记忆。
随着科技的发达,信息时代的到来,展示活动的实效周期越来越短,临时、短期、巡回展览日益增多,人们对展览会的浪费越来越关注,仅在传统陈列设计和造型、工艺、等装饰的问题上做文章是不够的,需要在传统展示平台上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更便捷、更加贴合环保,未来展会现场也应该是新技术、新材料运用的竞技场,环保展台将会是市场的宠儿。展台的设计独特和美观的同时,安全问题必须要放在首位。目前,安全搭建展台的方法很多,使用搭建系统组件是其中主要的一种。
展览是在一个相对比较短的时间里,集中向观众展示组织很多客商来参观,企业布展,就是通过平面、立体艺术造型,以及图表统计等各种信息,借助于光电声色的作用,引起观众的注意,激发客商来参观与洽谈的兴趣,达到双向交流目的,并促其购买的决心。因此,应说服企业重视展位布展,并鼓励企业聘请专业展览公司进行设计,以获得理想的效果。提高参展企业参展效益,是展览公司与参展企业的共同职责。不仅展览公司应该做广告,参展企业也应该做许。参展企业的广告与展览公司的广告一起进行,彼此呼应,对提高参展商的参展效果,具有很好的作用。而且展览前企业的广告效果比平时的广告效果更好。
甚至有的展厅是由平板电脑所吸引,只要轻触按键,一个360全息投影就闪烁起来。从各个角度观看,甚至走到它的对面都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内容介绍。该技术实现了立体铺陈企业的核心技术,创造了在真实维度空间内形成虚拟的立体影像。使得参观人员大开眼界。视频内介绍企业要展示真正的产品,即使是门外汉也会在这里一目了然,使得参观者有种进入真实场景的感觉。
现场活动是促销产品和树立企业形象的最佳时机。如何吸引客人驻足,如何最佳发放小礼品,如何找出潜在的客户,如何安排现场产品介绍的时段等等,都是中国参展企业需要仔细研究设计的问题。在一些规模大的展览中,美国一些有实力的厂家都要举行现场活动,有的甚至把新产品介绍和抽奖活动安排在一起,与同场的竞争对手比高低。主持人调控观众情绪的能力也很重要。如果仅仅是一个呆板的技术人员做产品说明,恐怕听众会跑光的。其他现场展示布置的细节如灯光选择也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此外,有些美国公司展台都会摆上糖果,任人自取,其亲近感和轻松解乏的功效自然显现。如果中国参展企业不远万里带来有特色的中国糖果和糖果器皿免费供参观者取用,事情虽小,情商的功效更胜于智商的功效。
从会展产业的不同层面和产业链条来进行分析,当前国内会展业的各个环节均存在着一些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问题。尤其如何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提高中国会展知识产权整体水平的关键。国外一些名牌展会向中国国内进行移植的时候,往往需要寻找国内的合作伙伴。这样在继续使用原品牌展览会名称、标记的过程中,就有对原展会品牌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给予认定的问题。不能排除一旦合作破裂,会引发知识产权的纠纷。实践经验表明,这个问题正是双方在合作时应当给予明确规定的一个重要的、关键的法律内容。